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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依法打击非法野外用火行为

时间:2022-01-07 16:01:53来源:中阳宣传网点击:361次
????12月11日上午,离隰高速公路L3标段下属桥梁一队工人周云刚、雷楚峰、龚仕涛、周云峰四人因天气寒冷,在宋家沟大桥3#墩处利用工地上废弃的木料烤火取暖,被护林巡山人员及时发现并制止,所幸没有造成损失。县公安局派出所迅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离隰高逮公路L3标段下属桥梁一队负责人认识到了管理漏洞,对周云刚等四名工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予以辞退,同时立即组织全体人员开展“禁止野外用火”宣传培训,并进行了深刻检讨。

????【县林业局工作人员:高靖】

  广大市民朋友们:现在已进入冬季护林防火期,防火任务十分繁重,为了保护好全县森林资源,确保全县零火灾,号召大家做到以下十个不准:
????一. 不准放火烧山赶兽。
????二.不准在林区烧火取暖,烘烤食物和烧饭。
????三.不准在林区吸烟和乱丢烟头。
????四.不准在林区烧香、烧纸、放鞭炮。
????五.不准在林区熏鼠洞、蛇洞。
????六.不准在山边烧地坎、田埂。
????七.不准在山内玩火。
????八.不准放野火垦荒、烧牧场、柴场。
????九.不准在夜间用火把照明赶山路。
????十.不准在水源林内和林场周围烧木炭、烧灰积肥。(曹海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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