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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交通绿色出行”交通安全倡议书

时间:2022-09-20 17:09:03来源:中阳宣传网点击:280次

“文明交通绿色出行”交通安全倡议书


广大居民朋友们:  大家好!
  文明城市需要文明交通,文明交通呼唤文明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倡导文明新风,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当前,我县正在创建“文明城市”,公安交警部门正在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交通秩序整治攻坚行动,重点对城市交通不文明行为进行查纠劝导。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严格依法查处,对不听从交警指挥、恶意阻拦、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部门将依法予以严惩。请您和我们一起参与到创建文明城市交通秩序整治攻坚行动中来,做文明的交通参与者,共同创造和维护文明交通秩序。为此,我们向全县广大居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文明人
  行人请按信号灯通行,过街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不要跨越隔离设施,不要在机动车道内行走。非机动车驾驶人要遵章守法,坚决抵制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开文明车
  机动车驾驶人拒绝酒后驾驶、超员、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不驾驶无牌、遮挡、污损号牌车辆、非法改装车辆、未年检车辆和环保不达标车辆;不驾驶限行车辆闯禁行:行车过程中要系好安全带、骑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戴好安全头盔,文明礼让斑马线,严禁行车途中接打电话,随意变更车道;不随意停放车辆,影响交通畅通。

  三、做文明乘车人
  不乘坐非法营运的三轮车;不在机动车道上拦乘、等候机动车;在乘车时要系好安全带,不要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要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文明停车
  1、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按箭头指向规范停放;
  2、各单位门店前机动车、非机动车应车头向外整齐规范、有序停放,不得占用路面;
  3、学校门前应按规定时限、规定地点有序停放;
  4、禁止机动车在人行道上停放;
  5、非机动车、电动车、摩托车不得在通行路面上停放,不得占用机动车停车位停放。
  广大居民朋友们,城市文明交通“人人是形象、人人有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用点滴行动共同营造我县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锚定“四县”目标,打造“五彩”中阳,为建设文明中阳贡献自己的力量!
  中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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