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弘扬社会正气,传承见义勇为精神,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中阳县见义勇为协会决定面向全县征集我县解放以来受表彰的见义勇为事迹,并编纂成册。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时间跨度:时间从1946年12月12日至今,个人或群体在法定职责、法定义务之外,为捍卫国家利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或保护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挺身而出、勇于作为,并获得县级及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事迹。 2. 地域与人员:发生在中阳县行政区域内,或由中阳籍人士实施的见义勇为事迹。 1. 事迹基本信息: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主要参与人员姓名、身份信息等。 2. 事迹详细经过:清晰、准确描述事件起因、经过和结果,突出见义勇为行为的详细情节。 3. 表彰情况:提供受表彰的时间、表彰单位、荣誉称号及相关表彰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可提供复印件)。 4. 其他相关资料:如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能佐证见义勇为行为的资料(如有请一并提供)。 1. 线下提交:可将纸质材料,报送至中阳县见义勇为协会办公室(地 址:中阳县凤城南街55号,即原地税局办公大楼二楼)。 2. 口头征集:对不便提供文字材料的当事人或知情人,可联系协会工作人员上门采访记录。 1. 请确保所提供的事迹和资料真实、准确、合法,如因提供虚假信息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提供者自行承担。 2. 征集过程中,我们将对提供者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所征集的资料仅用于本次编纂工作,未经授权,不会挪作他用。 3. 对于符合要求的事迹,我们将组织专人进行核实和整理,并收录至见义勇为事迹册。 诚邀社会各界人士、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及知情群众积极参与,共同挖掘中阳大地的英雄事迹,让正义之光薪火相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