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2022年7月26日,中阳县司法局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学习教育,社区矫正分管领导、各司法所所长、社区矫正中心全体人员参加。

会上,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大钧对全县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牢记身份,提高自我认知。社区矫正对象要提高身份意识、在刑意识,做到自我认知清、悔罪意识明、敬畏之心有,努力进行自我改造,摆正矫正态度,摒弃侥幸心理,加强自我警醒,自觉接受监管教育。二是要严守规定,强化执行意识。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服从管理;严禁酒后驾驶、参与黄赌毒、寻衅滋事、涉黑涉恶等行为;自觉在管辖区域内活动,按时在定位APP进行签到,及时反馈点名抽检;严格执行申请外出和跨市县活动的规定,严禁人机分离、不假外出。三是要加强学习,提升教育质效。主动汇报思想动态,积极参加教育学习,参加公益活动,牢记法律红线,深刻吸取教训,强化法纪观念,坚定悔改决心。